行政处罚公开原则: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一、违建走法律程序是否公开
违建走法律程序公开。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将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公告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前,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合理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充分考虑、全面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执法对象情况、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3、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与当事人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与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向社会公开裁量标准,向当事人告知裁量所基于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平、公正实施处罚,对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相同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同的处理。
三、环保罚款能撤销吗?
环保罚款是可以撤销的,若行政机关认为该罚款决定错误,即可以在三日之内撤销。《行政处罚法》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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