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一、退休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迁回农村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农村,并且本人或者父母的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
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二、女子结婚户口未迁出,本村土地征收能享受吗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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