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理封存这需要向社会保障局说明办理封存的原因,然后申请封存即可,社会保险办理封存原因:
一是离职原因所导致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想要去看医生时,这种情况是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的,不过里面的余额还是可以使用的。以后要是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可以让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或自己自己缴纳,那时才能解开封存正常使用。
二是因为工作原因需要转移社保地,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没想到社保不仅不能使用,连社保账户里的余额也被封存了,更不用说享受医保待遇了,那么只能在办理好社保转移地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三是社保卡意外丢失,这需要重新申请新卡之后才能重新使用。还有就是在挂失期间又找到旧的社保卡,那么要去解除才能重新使用。以后大家遇到这几种现象不要慌张,只要找到原因并且重新激活就不会影响到使用。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一、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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