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没注意到信用卡“退款”和“还款”的差别。
这是一位卡民朋友前不久刚经历的信用卡“潜规则”:“退款”竟不能当作“还款”来清偿账单,账单欠款3000多但是退款4000多,为啥还欠费呢?明明有退款够还账单的,为啥不能算,如果交易时间是在账单日之前,可充抵还款,反之则不能。信用卡账单日出来以后到账的退款,无法认定为当期还款,只能记入下一期账单。这也就意味着,即便退款已到账,但只有持卡人向信用卡内存入相应数额的资金,才会被视作还款。
很多资深的卡民都因此中招跌倒,并抱怨这是霸王条款。银行之所以这样操作,是为了规避套现,如果持卡人与商户原本就认识,刷了一笔虚假款项,后又将其退回充抵还款金额,如果银行允许的话,那么就等于持卡人永远无偿占用这笔钱。对于这件事,信用卡使用协议中没有专门的提醒或提示,银行的这种操作其实也存在不当之处。
行动建议:
1、使用信用卡一定要高度重视个人的资信记录,要牢记自己处理信用卡账户的行为都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的好坏,进而影响未来与银行打交道,甚至影响到个人求职与事业发展。因此,一旦接到银行的月结单,一定要及时到银行还清欠款或最低还款额,不要因为工作忙碌,时间紧或者疏忽遗忘而导致不必要的罚金与信用缺失。
2、信用卡已经逾期,可能会造成征信记录的污点,不可漠视或消极对待,要积极采取正确措施进行挽救,如果有相关法律忧虑或者已经面临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律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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