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流程怎么走
1、申请。
2、受理:办证大厅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当场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当填写《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符合性审查表》,并向申请人发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派发网上申报的账号密码,同时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省交通质监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填写不完整的,办证大厅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审批补正材料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宜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受理条件是什么
【予以批准的条件】办事主体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满足规定要求;企业拥有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和测量放样仪器;企业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已满1年。
【不予批准的情形】办事主体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企业拥有的试验检测设备和测量放样仪器不满足规定要求;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不完善;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存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有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未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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