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家庭暴力的措施如下: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妇女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进行调解;
2、受害妇女有权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妇女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构成家庭暴力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预防家暴的措施有哪些
1、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2、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
3、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
4、中小学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
5、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6、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本单位职工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及时劝阻,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职工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全文5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