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可以按照盗窃罪处罚的情形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要是行为人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经办机关申请,写一个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先把人保出来,然后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积极的辩护,争取最轻的刑罚。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然后再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全文6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