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责任公司以A公司法人股的名誉,将一块土地使用权加入B公司,和B共同组建B公司,A占B公司40%的股份。现在B公司整体对外转让,其中占40%的A公司沽人股也被转让掉。转让时有A公司的懂事长代表A公司的40%签字请问:1A公司懂事长签字将A公司40%的法人股转掉,是否需经A公司全体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转让后,他才可以签字?2其中A公司里占5%的某小股车,已将该股份抵债﹞,但还未办理抵债股份过户手续。但在懂事长明知已抵债的情况下,以股东会不需该5%的小股东签字为由,在该抵债小股东没有签字,债权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掉抵债股份。该抵债股份转让是否有效?要看详细材料,尤其是两家公司的章程,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你这里面操作上问题很多,可以请个律师帮你处理。。。。。。。。。。对A公司股东来说应当无效.对外来说受让人如无过错则有效.但A公司应承担对股东的赔偿责任.问题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A作为B的股东有权转让其在B中的股权,如果章程没有对公司投资作特别约定,正常来讲由董事会决议即可.不需要股东会表决.董事长对外签字转让行为有效,若董事长损害了公司利益,可以追究其责任。要根据相关的章程、协议、合同等文件来判断,你介绍的不够详细,建议你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如果转让其自己名下的股权是有效的,超过的部门就是无效的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向律师咨询。要看详细材料,比如两公司的章程,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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