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补办。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一、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袭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居住证续签超时了怎么办
1前往居住证签注办理处。携带已过期的居住证,前往居住证签注办理处,一般是居住地的派出所,有专门的办证窗口或柜台。最好携带和工作单位、居住场所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用。2向办事人员出示过期的居住证。出示已过期的居住证,由办事人员判断属于何种情况,然后再予签注。如果在规定的过期期限内,一般情况下直接签注即可,如果超过规定的延期期限,需要按规定重新办理。3出示相关的工作及居住证明。如果延期超出规定期限,或发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变化,要向办证人员出示相关变更后的工作单位信息和居住地的证明材料,由办证人员重新予以办理,以保证正常使用。
三、居住证过期多长时间作废
居住证作废无具体法律规定,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1个月办理签注手续。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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