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3-06-28 08:14:08 2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2、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量的管理),

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

3、把包括如此多方面内容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视为特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就不可能准确的反应其客体的特殊性。

因此,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

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一、运输假币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运输假币罪的成立条件包括:

1、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关于假币罪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是:

1、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全文4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年龄 最新知识
针对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