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购房人一人的名字,则房产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自己所有。若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婚后买房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还要分房产吗
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双方份额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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