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由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不能协议离婚如何做
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不能向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2、对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未协商统一的;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
除非需要具体分析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外,在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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