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和时间: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独立参保,独立参保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二)参保方式: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三)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拨付和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3〕30号)规定,6月30日之前申报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一档60元,二档150元;超过6月30日申报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档340元,二档430元。
(四)待遇享受: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参保缴费期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1、妈妈们带着户口本,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新生儿页前往居委会填表。
2、妈妈们带着户口本,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新生儿页、居委会填写的申请表前往所在街道,打印缴费通知单据。
3、妈妈们拿着缴费通知单去银行缴费(几乎所有国有银行都可以,可具体问下居委会,他们会告诉你的,并且问下居委会缴费后是等待医保卡还是去取用临时医保卡这些琐事)费用应该是1年90元。
报销比例和费用
一类待遇标准:参保的学生儿童待遇标准;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0元、300元和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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