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能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
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一、保证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1、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机关法人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二、担任保证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保证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清偿能力。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债权能够实现,或者债务能够得到偿还。因此,具有代为偿还能力是担保人的基本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
3、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以下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