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开庭时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判
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对方不到场,法院一般会另行通知一个开庭时间,因为离婚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纠纷,所以另一方应该到庭,如果第二次开庭,另一方还是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根据一方的证据情况,如果有感情破裂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否则,因为对方不到庭,感情破裂问题也无法核实清楚的,法院一般会判不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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