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而且你是单身,就不属于性质恶劣。但是记录还是会存在地方档案的,如果你以后考公务员肯定要调查你的档案关系的,开转档单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让你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字。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如果公安机关对你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就有留有案底,这对你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你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嫖娼被抓会不会在公安局留有案底
嫖娼被抓会在公安局留有案底,会永久保存案底。因为嫖娼被抓一般只会拘留几天,达不到坐牢,所以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后续会做出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决定的。情节较轻的处以拘留或者罚款。视当事人的情节轻重而定,如果情节较轻,缴纳罚款后,可以不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双方涉及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便将其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所谓自愿,指卖淫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带来利益,并且积极地追求这种利益。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这时,不应对非自愿方认定为卖淫行为,而应依法追究强迫、胁迫、引诱者的刑事责任。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为发生了性关系,可能是双方性器官的接触,也可能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触。发生性关系、有性器官的接触,不论是接触到一方性器官或双方性器官,是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如果双方行为的目的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则不能认定卖淫、嫖娼。所谓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指嫖娼者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手段和出价,由于卖淫者最希望得到的是金钱,所以嫖娼者给付的物质利益,一般情况下是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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