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出资的财产将转为公司财产。股东抽逃资本,实质上是对公司财产的非法侵占。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股东应当在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不缴纳出资或者转让财产权利,虚假出资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虚假出资罪和抽逃资金罪:不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取款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来说,资金外逃是一种诈骗违法行为,执法者将根据不同情况追究违法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可以在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向公司借入资金,这不是资本外逃。一些股东可能因为暂时资金短缺而私自挪用资金,在资金周转后要立即补足,这是不允许的。如果还有一些地方你不了解,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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