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追诉时效的计算:从挪用公款犯罪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如果又犯罪的,挪用公款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追诉时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追诉时效一般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是刑事案件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经过五年,或者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
二、刑法修改过程中如何计算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就连续犯而言,是指最后的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就继续犯而言,是指处于持续状态的一个犯罪行为的结束之日。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全文5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