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设置的目的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起到制约的作用。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一、公司法监事有哪些权力?
公司监事的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其他。
二、公司负债监事有责任吗
没有。监事只是公司设立时的一个职位或者部门。有限责任公司负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什么人可以当公司监事
除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监事以外,其他人员均可担任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一、公司监事会职责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损害公司权益的,监事会依法提起诉讼;
2、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3、检查公司财务;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监事会的会议制度如下: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总之,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可以当公司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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