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提早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呢
租赁合同,提早解除合同的赔偿是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需要哪些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需要的条件有: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导致合同不合法;
3.屋租赁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果主要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会产生以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解除、并且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2.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