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流程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三、股权质押的条件
股权质押的条件有以下两点: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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