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支付。
一、交通事故预付医疗费用有哪些方式
交通事故有三种方式可以预付医疗费用:
1、由肇事者垫付;
2、车辆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
3、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治疗。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事故发生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或者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当提前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出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该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医药费必须垫付吗
我国法律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对于其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是否应当垫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有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然后在向肇事机动车驾驶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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