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停止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缴纳迟延履行的罚款。
2。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如下:。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强制执行,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复印件。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信息。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当提供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3。载有执行内容的有效法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应当加盖负责法律文书的法官的有效印章。分两个法院审理的,应当提供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应当附仲裁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或者双方签署的送达通知书原件;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效行政法律文书,应当附经双方签署的送达通知书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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