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合理可以不签字。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或被告人不服,没有签字,不可以直接改判,不签字也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与司法程序的进行。如果不服从判决,须有事实与理由来提起上诉或申诉。事实成立、法理充分或程序上出现问题时则有可能重审或改判。
离婚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
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许多被告往往因为不想离婚或存有一种逆反心理,常常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后,我行我素拒不到庭,给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做法。为此笔者想就离婚案件中缺席审判的主要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所以我们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当然对于一些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或故意刁难原告而不到庭的被告,也可以按照《民诉法》第100条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被告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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