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时间:2023-03-15 09:01:03 1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不同点有: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一、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行为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二、个人集资多少钱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定义金额具体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非法集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认定为非法集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非法集资。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如下: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总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时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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