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的形式包括权利转让、义务转让和权利义务综合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特定情形除外,如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也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转让可以采用以下几种主要形式: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综合转让。合同转让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 同 转 让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
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签订转让合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从买卖双方的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需要仔细对待。首先,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其次,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再者,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也需要明确;此外,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也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最后,还要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以及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
而对于接手转让店铺,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合同一定要找房东一起签;其次,租期能长尽量长;再次,一定要在合同内写明自己拥有转让权;接着,合同到期后续租问题,拿到优先续租权很重要,实在不行,也应该要求房东补偿;另外,一定要找准房东,房产证是关键,转让人的身份也要核实清楚,核实他是否现租客(身份证,营业执照,承租合同);同时,转让前的费用也要查清,水电,物业,是否有欠款等等;最后,转让费高的惊人的,大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要严重小心。
二手房转让是二手房交易中重要的一环,需要注意转让形式、转让条件以及接手转让店铺的相关问题。在转让过程中,买卖双方需仔细填写合同内容,明确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好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等细节。对于接手转让店铺,还需注意租期、续租权、房东身份和费用等问题,确保顺利接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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