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材料
1.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
2.已审定或已销售种植的品种除申请表外仅需要提供审定证书或品种生产销售应用证明
3.品种特性、育种过程等的说明材料
4.DUS、抗性、品质、转基因测试报告
5.种子、植株等实物彩色照片
6.已经申请品种权的需要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7.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依据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
第四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品种登记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品种登记申请,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三、新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者网上提交或持申请材料至农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2、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即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需要补充修改的,要予以说明。
3、审查:受理后,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的进行核实,并按照登记办法审查需提交的各项材料是否符合办法要求,如符合审查通过,否则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4、决定:审查通过的,报农业厅办理批件。
5、上报:农业厅行文报农业农村部,同时通知申请者提交标准样品种子。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