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且法律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在遗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是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的继承。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 法 典 第 一 千 一 百 二 十 七 条 的 内 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在《民法典》总则部分明确规定,意味着后续规定的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也可以适用这些规定。
对于合同无效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一条也明确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侵害人格权、非法干涉民事活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侵权行为,损害了他人的人格权或者公共利益,受害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在遗产继承方面应遵循法律规定,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婚姻关系中的继承应按照第一顺序进行,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夫妻之间也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在合同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采取公告或执行等方式进行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此外,民法典也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和受害人或有关组织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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