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最低多少年
时间:2023-03-01 15:40:10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被判有期徒刑最少多少年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

(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二、有期徒刑能同时适用缓刑吗一般来讲在判刑的同时是否能适用缓刑,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然后再由法院进行裁定。缓刑的法定条件包括:

1、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此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符合上述条件规定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的。根据上面文字的介绍,我们知道有期徒刑最少不能低于六个月,而通常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十五年。如果犯罪分子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则羁押一日会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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