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侵害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权利,严重的则触犯了刑法,具体如下:
1、霸凌行为无疑是要被追究的,发生在校园的霸凌行为与其他一般的暴力行为不同点在于除了霸凌事件直接关联人要负责以外校方也要负责;
2、根据伤害结果援引法律,一般的打架斗殴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级别,直接触犯《刑法》,公安局立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3、根据霸凌事件牵连的范围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有规定,比如聚众,团伙,寻衅滋事;
4、考虑年龄问题,也可能会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且会有相应的处理:
(1)实施校园霸凌致人轻伤以下后果的,不判处刑罚,会处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2)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防治校园霸凌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家长遇到孩子对他人是是校园暴力,绝对不可以放任不管。觉得小孩子打闹而已更是错误的。应该严厉的批评教育孩子,对孩子进行一定程度的普法教育,让孩子知道这么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及时的纠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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