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月1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将启用,东莞市民对由此造成公积金贷款、缴存的变化存在不少疑问。日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这些疑问以及其他有关公积金的问题进行解答。
5月28日后将使用新系统放款
据悉,新系统启用前,5月19日至6月15日,将暂停办理部分公积金业务。有东莞市民提问,如果5月16日前公积金贷款资料完成审批,接下来的手续会因为新系统上线受到影响吗?接着银行签合同、做抵押、放款的事宜能顺利办理吗?要等到6月份办理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5月16日前贷款审批通过的,需5月20日前将准予贷款通知书送到银行签借款合同,5月28日前能够放款的就使用银行业务系统放款,5月28日前不能放款的,需借款人将准予贷款通知书交回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中心新系统办理放款手续。
部分业务暂停不影响划扣服务
暂停办理业务,公积金银行代扣会不会受到影响?不能按时扣款,会影响个人的银行信用记录吗?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在窗口申请的提取业务暂停办理,但不影响早前已生效的逐月划扣服务。逐月划扣服务只是把资金从公积金账户转到还款账户,是公积金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的一项无需前往办事窗口审批的便民服务,中心并不为申请人还贷提供担保,此服务不影响申请人履行还贷义务。
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有所调整
还有东莞市民提问,什么时候才能自主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待新系统上线后部分提取流程、提取业务承办银行等会有所调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提取业务。
【问题集装】
未婚情侣不能使用公积金共贷一套房
双方未登记结婚共同买房,可以用共同的公积金贷款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名义。未婚情侣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另一方作为产权共有人。因此,未婚情侣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46万元。
自建房提取使用公积金需要产权证
父母自建农民房,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建造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已建好的,请备齐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之一申请提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得超过建房造价。建造自住住房,未在房产管理局备案不具备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焦点答疑】
疑问1双拼房可否认定一套房?
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
疑问:如果婚前购买双拼房,两个房产证写不同的名字,是否均认定为各自的一套房?双拼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即使双拼房是婚前购买且房产证写不同名字,但是申请贷款时属于已婚,仍然属于家庭的共同住房。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多拼房的,不予贷款;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开发商不接受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可以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该中心会进行协调。
疑问28倍余额规定会不会调整?
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疑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账户余额8倍的规定,对于刚参加工作而又适逢需要买房结婚的年轻人来说,无疑带来了极大不便,这项要求会否调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这个规定是合理的,主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而调节,贷款额度与余额的计算也不可长期一成不变,当贷款需求大而资金又相对宽裕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考虑调整,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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