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那么该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一个人是否能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可以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二、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三、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吗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公司出现负债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是众多债权人及公司股东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就公司的负债而言,公司和股东是如何处理负债的,这是公司经营需要明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谈一下公司负债,股东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我们知道,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负债与公司股东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负债时,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例外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对公司负债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8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