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目前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向执行法官提交申请书),执行法院在15日内审查作出是否纳入黑名单的决定;第二种就是法院依职权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需要制作决定书,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依法送达被执行人。
官司打赢了要不到钱怎么办
官司打赢了要不到钱的解决办法如下: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对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法院般会中执,但有相关财产线索后可以恢复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违反规定进行高消费,未按照法院要求如实报告自身的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等等情形。
纳入黑名单的期限,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一般为期限为两年,如果存在多种失信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执行法院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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