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按照一类商品一次申请一个商标的原则提交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中填写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于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的一个类别。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复印件。(二)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整齐,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准确无误(三)每份申请应附有10个商标图案(指定颜色)。对于颜色商标,(四)申请人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提供由发证机关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五)申请书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六)以人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处公证。
(7)外国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表上填写首次申请的国家、首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并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书。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未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优先权,还应提供相应的公司章程和主体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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