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可以公证吗
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对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可以公证。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月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二、农村宅基地怎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在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时候应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进行相应的补偿,其中具体的补偿办法如下:
(一)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三)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根据批准面积及标准来建设住宅,若擅自私建、超标占用宅基地等等行为的,经查证后,相关部门有权实行强拆工作,并且需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二)允许村集体内流转
宅基地除了可以自愿退出,也允许在村集体内部转让,按照三权方式分置,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村民,这样做可以得到一部分收入,而且无需担心私自买卖宅基地违法的问题。
(三)宅基地收费
如果房屋面积已经超出当地占地面积标准,还想继续使用的话,按照相关规定,需缴纳一笔费用才行。
(二十)20年
(四)两条“红线”
农民不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并且不可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当做进城落户的条件。
(五)可抵押贷款
从前农民发展可能受到了资金限制,如果颁发了房屋确权证书,也可以进行合法的抵押贷款,为创业着提供了资金便利,当然抵押贷款还需谨慎使用。
(六)有偿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有的地区开始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了,不想继续在农村的农民,就可以退出土地了并且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从此和农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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