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认定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新刑法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罚的
我国《刑法》对于构成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行为人,进行判刑处罚的具体规定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由哪些构成?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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