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外地人士想落户厦门的话,往往需要满足四大要求:一是取得居住证时间不低于六十个月,而岛内落户,则不得低于八年;二是工作稳定,有签劳务合同,且社保已连续缴满六十个月;三是已买房,有产权证;四是未违反生育规定,无不良记录。这些条件是必备的,若其中一点没达到,都将意味着无法顺利入户。
申请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
(五)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六)市人社局出具的《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审核表》;
(七)《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和市国土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配偶名下房产,需提供《结婚证》);
(八)原户籍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一、厦门市要什么条件能迁移户口?
迁出户口的具体条件以下:
1、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落户的,由本人或户主持盖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薄》,向户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2、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4、老人投靠子女。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由本人或户主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全文9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