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届满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黔西南居住证续签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延伸阅读:
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意见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出发,积极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义务教育;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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