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押驾驶证是什么行为
扣押驾驶证是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二、扣押驾驶证可以开车吗
扣押驾驶证不可以开车。驾驶证被暂扣仍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被处罚人员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处罚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情况也属于“无证驾驶”:
1.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扣押驾驶证的情况有哪些
扣押驾驶证的情况大致如下: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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