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需要间隔半年,也就是说,对于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一、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离婚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说协议不成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并不是说只要你到法院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受理你的案件。
三、法院判不准离婚应该怎么办?
法院判不准离婚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内又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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