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属于校园欺凌行为: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校园欺凌属不属于犯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校园欺凌是不是犯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对被欺凌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程度、欺凌人是否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校园欺凌的危害
1、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经常受到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的学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阴影当中,学习成绩一般都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学生由于受到严重伤害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休学,正常的学习被迫中断。而对于老师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一般都会导致受到伤害的学生畏惧学校,不愿意再去上学。
2、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这种危害不仅体现在受害者身上,施暴者的身心同样不能得到健康发展。对受害者,有可能导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对施暴者,有可能导致其形成反社会人格,走上犯罪道路。
3、破坏社会秩序,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如果这种校园欺凌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法律失去信心,就连他们的家人、同学等也会对法律失去信心,最终导致我们的法制宣传事倍功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