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无论是第二次起诉或者是上诉,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还有和好可能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离婚诉讼二审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等判决送达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上诉大多都会维持原判的。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1.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若二审法院判决离婚了,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关系可申请再审。若二审判决不予离婚,不存在再审问题,可在6个月内重新申请离婚诉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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