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们想在哪里起诉离婚。从一级管辖的角度来看,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或其他情况的离婚案件,如果一方是当地党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被起诉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困难或者不便的,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一般管辖区“原告是被告的原则”
,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人的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所在地(被告人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p>(1)一般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提起诉讼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2)军事婚姻诉讼:a.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夫妻一方为军人,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夫妻一方为文职军人即军队文职干部,非军事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七种情况:
(1)起诉不在中国居住的人离婚
(2)起诉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离婚
(3)起诉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离婚
(4)起诉因离婚而被监禁的人(5)非士兵对士兵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其中一名士兵是非平民士兵(6)夫妻双方都是士兵,其中一人是非平民士兵,即现役军人,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7)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被告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居住地法院管辖tiff提起诉讼
4.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特别规定(涉外离婚规定):
(1)在中国境内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e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在离婚案件中,考虑到不同的实际情况,法律对在何处提起离婚诉讼有许多规定。但是,在正常情况下,适用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惯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原告也可以向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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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第二次无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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