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会计张某某,因贪污、挪用资金3400余万元,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经审理查明,张某某在担任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账目的手段,于1996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贪污公款,共计180.83万余元;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3270.46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东营中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全文2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