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属于道德范畴,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父母的生前债务子女必须承担偿还义务的。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在遗产继承的时候需要先清偿完父母生前的债务和应缴纳的税款之后,法定继承人再去继承剩下的财产。如果子女选择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就可以不承担偿还父母生前债务的责任。
父母要承担子女的债务吗
对于子女的债务要分具体情况,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子女所欠下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因为在法律归责中首先要确认归责的主体以及归责中要履行这样一个原则,即责任自负原则,因此,成年子女的债务应由其本人进行偿还。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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