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一)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条例及各省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企业生育女职员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女性职员分娩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4、部分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例如长沙要求生育职员连续缴费10个月方可,但深圳对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没有限制。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四)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五)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很多时候,我们都误以为生育保险只能是女方可以报销,根据所提供的资料,男方也是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随着我国的政策变化,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试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这对我们的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也会产生变化。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深圳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
深圳社保生育险的报销条件视具体情形不同而不同,详情如下: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生育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条件: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三、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三、社保报销条件及材料
社保报销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入院证出院证(原件);
2、用药清单(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退休证(有些地区退休员工可以享受更高赔付比例);
5、社保卡。
如果你还购买过商业保险,那么,当社保报销完毕后,会提供给你一张划拨单,你凭这个划拨单原件,并汇同你的商业险保险单,可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余额的赔偿。
四、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报销条件
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不过北京多数企业要求的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生育险报销申请和相关手续;
3、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能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二、报销金额
1、产检期间费用,国家共报销1400元,(提交报销单据的时候,一定要高于这个数);
2、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改为以有关职工的工作单位月缴费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先除以30天,然后再乘以产假天数。
3、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4、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a.顺产为270%
b.难产为320%
c.剖腹产为420%
5、晚婚晚育津贴一般为: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三、报销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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