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须地税部门开具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以证明已在广州市参加社保,请问如何办理,须提供什么材料。
答:1.如需打印《单位职工参保证明》:经与社保部门研究,《单位职工参保证明》统一由社保部门提供。
2.如需打印职工缴费明细,请登陆省地税网站办税大厅www.gdltax.gov.cn——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里进行查询打印。
问:本人茂名人,在2006~2008年在广州参加工作并购买社保,先需要开具个人参保证明,请问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并如何办理,本人不在广州的情况下,可否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哪些材料。
答:请将问题表述清楚,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开具什么证明。
可以拨打(020)12366-2进行咨询了解。
1、如需《社会保险征收核定单》请向社保部门索取。
2、如需《单位职工参保证明》:经与社保部门研究,《单位职工参保证明》统一由社保部门提供。》》广州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3、如需打印《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请登陆省网办税大厅www.gdltax.gov.cn—社保费申报—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可进行查看打印。
4、如需打印职工缴费明细,请登陆省地税网站办税大厅(www.gdltax.gov.cn)——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里进行查询打印。
1、2项可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具体事宜,电话为(020)12333;
3、4项操作适用于企业网上办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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