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将分开,即每人一个户口簿。原因:
1、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与主管人共同居住的,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自立一户,以自己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索赔、分户、并户、失踪、追回或者其他原因变更户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新户口。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自愿结婚后,女方的户口通常会迁入男方户籍中,那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又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直接分立户口
即女方可持现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单独持一个户口本
(二)迁出
即女方持现户口薄、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填写户口迁移证,再带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这里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回迁至结婚前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当然也可以选择持本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三)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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