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进公司,可一直没给我们买社保,工伤保险也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我们该怎么办?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聊城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你们公司没有为你缴纳保险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保险。公司拒不缴纳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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