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手续已办理,仍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时间:2023-07-05 17:42:44 1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医保报销。但是如果当地有规定,出院后可以不予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办理出院手续都需要什么

一、办理出院手续都需要什么

1、办理出院手续如下:

(1)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出院证明交护士办理,护士将当天清单及带药单通知病人;

(2)凭押金单、身份证、医保卡到一楼住院处结算,打印正式发票和住院详细清单;

(3)凭取药单到中心药房取出院药;

(4)凭正式发票到护士站取回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并核对;

(5)出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

《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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